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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企业积怨已久、长期互诉,如今却偃旗息鼓、握手言和。看最高法知产法庭一揽子化解11起系列纠纷—— “创新收益算大账,产业长宜放眼量”

发布时间:2024-02-23 14:41:41 作者:高倩倩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这是一个抢蛋糕的时代,抢资本、抢市场、抢技术……
  最近,智能物流行业从业者注意到一个现象:常年短兵相接的两家头部企业竟偃旗息鼓、握手言和了。
  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智嘉公司)与深圳市海柔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柔公司)是全球智能搬运机器人的主要供应商,均手握约2000件专利申请、1000件授权专利。
  三四个月前,两家公司还在全国各地对簿公堂,为侵权与否、赔偿多少争得面红耳赤。法务部门眼前官司还没结案,就又看着另一桩官司起硝烟。
  一审、二审,随着越来越多的诉讼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多年积怨终于找到了新的解法。
  短兵相接四五年
  张新锋没有想到,537号案只不过是两家公司纠葛故事的冰山一角。
  2023年3月20日,最高法知产法庭受理了海柔公司诉极智嘉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纠纷上诉案,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537号,张新锋是承办法官。
  这是一项名称为“一种搬运机器人”的专利,专利技术能够实现多层物料的智能搬运。海柔公司认为,极智嘉公司的产品与其专利技术方案相同,诉请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经技术比对,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简单来说,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机器运行的速度、方向、命中方式等是否相同或者等同。经询问,双方对于一审查明的事实基本没有争议,唯一的争议在于:被诉侵权产品是否具有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所述的“当一个所述存储货板位于所述中轴线上时”相关技术特征。
  “你可以理解为,原告的机器运行在一个平面上,被告主张其机器运行在有一定落差的两个面上,原告对此有异议,这是双方争议的核心。”张新锋很快捋清了其间的法律关系。
  但专利案件一般非常复杂,每个案件涉及的专利既是一份法律文献,也是一份技术文献。“相关表述非常严谨,有时往往一字之差可能导致侵权与否的判决结果迥然不同,导致企业输赢几百万。”为办好这起案件,张新锋开始带着办案团队疯狂“补课”。
  从国家部委发布的《“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到《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再到本科教材《智能制造概论》,办案团队快成了研究搬运机器人的技术人员。
  而在这期间,4月4日,极智嘉公司向最高法知产法庭上诉,请求另案改判其发明专利有效。
  你方唱罢我登场。原告变被告、被告变原告,俩公司开始上演拉锯战。研究完视频、图纸等证据,办案团队决定到现场去看看。合议庭多次协调勘验时间,却因各种情况一直未能成行。
  一筹莫展之际,10月11日,又有两起案件转到张新锋手里——极智嘉公司状告海柔公司侵害了自己公司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
  没等合议庭回过神儿来,极智嘉公司又提起一桩上诉,请求判决海柔公司的某实用新型专利无效。
  到手的类案越来越多,这彻底引起了办案团队的注意:“这两家企业肯定积怨甚深。”
  通过检索全国法院案件数据库,办案团队发现,这两家公司早在2019年就“榜上有名”。2020年以来,我国物流业爆发式增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法官助理蒋汶静从密密麻麻的条目中,摘了两条介绍情况:
  “2022年初,极智嘉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海柔公司不正当竞争,说海柔公司向客户发函恶意诋毁他们公司,还在网上发表恶意评论,向招标方恶意投诉。”
  “2022年11月,海柔公司在苏州中院起诉极智嘉公司不正当竞争,说极智嘉公司为取代海柔公司的市场份额,对海柔公司在广州、武汉发起了多起专利侵权诉讼,还搞了一些虚假宣传。”
  “目前,双方在江苏高院和苏州中院还有3件民事诉讼纠纷,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有3件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法官助理骆芳菲补充道。
  民事、行政纠纷交织,积怨已久、互诉多年。这事儿不简单。
  一波三折的十一月
  “537、133、2517、2681、877……”几个数字像一串摩尔斯电码一样,整天萦绕在张新锋的脑子里。这是他手里所有关于极智嘉公司和海柔公司未结案件的案号。
  转眼进入11月,结案进入冲刺阶段。除了紧锣密鼓办好其他案件,如何破解这组“摩尔斯电码”成了办案团队最热门的话题。
  思前想后,合议庭决定以“调解为主、边审边调”的方式来化解这一系列纠纷。
  “积怨如此之深,能调解成功吗?别到头来做了无用功。”“每起纠纷适用相应法律,逐个击破并不难。结案冲刺关键时刻,有必要大费周章搞调解吗?”大家最初有点纠结。
  灵感或许来源于之前学习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行业知识,双方的目的不仅仅是赔偿。老法官熟知,“经得住诉讼考验的专利”才是高价值专利。也就是说,专利诉讼往往也是企业占领市场的一种手段。
  “这两家企业争夺市场闹出赌气的情绪了。别看有这么多起案件,诉求绕来绕去逃不过两点,要么停止侵权、要么赔钱,其实就是市场那一亩三分地的事儿。即使判了,肯定还会有新的起诉。”
  “中国快递业务量连续十年世界第一。双方都是‘专精特新’制造业的独角兽企业,继续缠斗下去,相互封锁技术,那智能搬运机器人产业发展势必受到影响,这个新赛道的优势可是稍纵即逝,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此可能少了一个增长点。”
  跳出案件本身,以更高的站位看问题,办案团队思路清楚了,就不再纠结。但更关键的工作是如何说服双方当事人。
  办案团队分头给双方诉讼代理律师打了电话。
  “两家企业虽然是国内智能搬运机器人头部企业,但与国际一流企业还有差距,应围绕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把各自的技术优势发挥出来,实现技术和市场共赢多赢,形成创新的良性循环,争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参与多元解决纠纷、促进社会治理的社会责任。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不仅要按照委托尽职尽责,还应该向当事人提出更合理的纠纷解决策略。”
  两家企业逐渐认识到调解的价值,也认识到快速解纷才能利于企业经营和产业创新。
  同意调解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证明办案团队此前的担心不无道理。双方的部分诉求差距较大,部分诉求与法律规定不尽相符。
  办案团队对个别提议条款的不合法性、不合理性一一耐心解释和说明。律师很快理解,但公司人员还是表示不能理解。
  没想到一上来就碰壁。
  双方为什么对个别条款如此执着?张新锋百思不得其解,再次打通了双方诉讼代理律师的电话。
  原来,相较于诉讼利益的实现,创新型企业更担忧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双方都担心对方公司先上市后,会在自己公司上市期间发起诉讼狙击,阻挠其上市进程。
  “案件判决通常仅需要考虑案件本身即可,而当事人的和解诉求则可能超出案件本身,不限于本案的争议,还可能有长期竞争积累的矛盾和情绪不满,更有对于未来风险的担心。”法律、情绪、利益交织错杂,张新锋说,调解的难点和挑战或许正在于此。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办案团队并不打算放弃调解。结合两份调解申请书,合议庭认真研究双方分歧后,草拟了一份调解协议。
  11月4日,双方诉讼代理律师电话告知,均同意合议庭提出的调解协议。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没成想,这口气还没落地,当事人又提出新的和解条件。
  这边,张新锋正忙着继续向一方当事人解释该条款的不可执行性。
  那边,另一方当事人的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员打来电话:“高层认为对方当事人出尔反尔,分明是借调解拖延诉讼时间,无真实调解意图,我们不同意继续调解,请尽快结案。”
  事情的复杂性再次出乎张新锋的预料。
  功败垂成,万念俱灰。结案倒计时不等人,办案团队只得尽快分工撰写审理报告,申请合议庭合议。
  坐在办公桌前,张新锋敲击键盘的双手不像往常那样流畅,这份判决书越写越让人心有不甘。和其怨、解其结、畅其道,不到最后,不言放弃。他决定再争取一次,直接建议两家公司决策层开诚布公洽谈。
  “他们都是本领域技术专家和企业家,请他们多考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民营企业发展、鼓励中国企业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讲话精神,以更高的格局、更大的视野、更诚信的初心协商谈判。”
  或许是精诚所至,最后两通电话真起了作用。
  11月14日,好消息传来——两家公司决策层已直接协商,完全同意合议庭提出的调解方案。
  11月15日,最高法知产法庭第六法庭,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537、133、2517、2681、877……”这串“摩尔斯电码”终于被解开。双方在其他法院的6起类似纠纷也随之找到解法。
  新解法高明在何处?
  一审没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二审居然调解结案,还一揽子化解了11起系列纠纷。很多人不禁想问,最高法知产法庭究竟高明在何处?
  答案或许可以在两家公司寄来的感谢信里找一找——
  “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深入了解了行业发展现状,双方的产品、技术,双方诉讼纠纷等综合情况……”
  “站在激励我国智能物流产业创新发展的高度,秉持案结双赢大局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调解……”
  字字未提能动司法,句句肯定能动司法。最高法知产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说:“人民群众或许不清楚能动司法是什么,但他们能真切地感受到法官在为大局考虑,在想他所想、急他所急,在‘如我在诉’精心办案。”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马一德看来,制度效能的发挥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具有集中管辖专利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的制度优势,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得当事人双方对系列纠纷的公正处理有了稳定预期,愿意信任法庭和接受调解。”马一德说,相信调解这种方式在未来会成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重要趋势。
  张新锋向记者表达办案体会——“调解和判决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两根支柱,调解先行并不意味着调解和审判是两条渠道,而是在贯彻能动司法过程中可以发生‘化学反应’的两种方法,两者都是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体系网格中的纠纷解决方法,完全能够实现相互交织、相互促进。”
  他认为,审理中不能放弃调解,不能为了节约时间和精力,单纯追求结案数量,这次边审边调的工作方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结案不到一个月,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最高法知产法庭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了此次会议重要精神。这次会议强调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
  法官们感觉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用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用发展的办法探索双赢多赢共赢之路,大潮起落,极智嘉与海柔携手创新、建设现代物流产业体系的故事不过是浪花一簇。
  张新锋希望更多企业明白,“创新收益算大账,产业长宜放眼量”,要集中精力走好创新之路,一起做大蛋糕;也希望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法官们牢记张军院长的要求——
  “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每一个审判环节都要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如此,法官们肯定能找到比只盯眼前案、只想快结案更有意义也更接近“公正与效率”的解题方式。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法庭